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1月20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在执行一起借贷纠纷时,被执行人洪某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对洪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并多次尝试联系洪某本人,均未果。
7点03分,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洪某住处,敲门后屋内无人应答,但执行干警捕捉到屋内传来的细微声响,并未离去。约10分钟后,洪某的妻子打开了门,面对执行干警的询问,她谎称洪某不在家,去了广州务工。执行干警通过观察屋内陈设,发现有男子的生活痕迹,遂前往阳台进行查看。此时,洪某的妻子上前阻拦。就在执行干警准备进一步调查时,洪某从阳台窜往另一大门处。执行干警反应迅速,立即赶至门口,一把将洪某拉住。眼看“走为上计”失败,洪某开始上演“苦肉计”。面对洪某的过激行为,执行干警一边释法明理、耐心劝导洪某放弃抵抗情绪,一边转移其注意力。最终,洪某被依法拘传至法院。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洪某与债权人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7点30分,执行干警准时抵达被执行人张某的住处。敲门并表明身份后,张某的母亲谎称自己是租户,不认识张某。然而,执行干警敏锐地注意到门口的快递包装上赫然写着张某的实名认证信息。面对干警的进一步询问,张某的母亲拒绝配合,紧闭大门。执行干警耐心地向其解释法律规定,明确告知拒不配合执行的严重后果,但张某的母亲仍然坚持不开门。在执行干警准备依法进行强制开锁时,张某母亲终于打开了门。执行干警迅速进入屋内,将还在睡梦中的张某依法拘传。面对执行干警,张某轻蔑地表示:“没钱,拘留就拘留。”然而,在法院调解室,张某不到一个小时便写下了悔过书,并将8.6万元案款汇入法院账户,该案执行完毕。
行动中,共强制拘传被执行人8人,执行完毕各类案件5件,达成执行和解8件,执行到位46.9万余元,对3名规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供稿:段杰雨)